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研制的《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高中历史课标》,已于2003年4月正式颁布,这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成果。《高中历史课标》在初中历史课程的基础上,根据普通高中教育的性质、任务以及课程目标和基本要求,遵循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的原则,构建了适合高中学生学习的历史课程体系。
《高中历史课标》构建的历史课程体系,较现行的教学大纲,在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等方面均有了显著的变化。
一、在课程目标上,《高中历史课标》改变了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了新的高中历史课程目标要从单纯注重传授知识转变为体现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
新的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相比,在课程目标上至少在以下三方面有了较大突破:
一是把课程目标分解成“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层面,不仅提出了具体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思想情感教育目标,而且把学习历史的过程与方法作为课程目标提出来,注重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二是在思想情感教育目标中突破了以往单纯政治教育的层面,注重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的培养,把历史教育的社会教育功能与人的发展教育功能结合起来。
三是目标明确而具体,更具可操作性。新的课程标准不仅在横断面上把课程目标分解成“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三个维度,而且在纵向上明确规定了高中历史课程的总体目标、模块目标和具体学习专题目标。如《高中历史课标》的第二部分即规定了学生通过高中历史课程的学习,在“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三个方面应达到的总体目标。《高中历史课标》的第三部分即规定了每一学习模块和学习专题下每一学习内容的具体目标,从而使学生不仅明了自己所学的历史内容,而且明了对这些内容应学到何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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