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    源
  • 资    源
  • 文    章

当前位置:查字典历史网 >历史教学 >教学论文 >对李鸿章在中法战争中几个问题的再认识

对李鸿章在中法战争中几个问题的再认识
来源: 查字典历史网 | 2016-01-26 发表 | 教学分类:教学论文

历史教学

【内容提要】关于李鸿章在中法战争中的思想和活动,过去研究中有一些不够准确或不够公正之处,其中包括:李鸿章拒绝赴粤问题,李福谈判及撤军期限问题,李鸿章拒绝援闽问题,李鸿章阻止“定远”、“镇远”来华问题,李鸿章与乘胜即收问题。本文依据有关史料,对这几件事情的经过和内情进行了如实的描述,并试图对李鸿章思想和活动的真实一面做出客观评价。

【摘 要 题】近代人物

【关 键 词】李鸿章/中法战争/问题/分析

【正 文】

中法战争是近代一次重要的对外战争。李鸿章作为朝廷重臣,参与了战争的一些活动,对战争进程和结局有重要影响。探讨李鸿章的活动及其思想根源,对于李鸿章研究和中法战争史研究都是有意义的。过去受一些因素影响,史学界对李鸿章在中法战争中的思想和活动的研究仍有不够深入、不够准确之处,因而一些评价值得商榷。比如:李鸿章拒绝赴粤问题,李福谈判及撤军期限问题,李鸿章拒绝援闽问题,李鸿章阻止“定远”、“镇远”来华问题,李鸿章与乘胜即收问题。本文拟依据笔者接触到的有关史料,就这几个问题谈些看法,以求深化这方面的研究。

一、李鸿章拒绝赴粤问题

中法战争是法国殖民者侵略越南而引起的。中法关于越南的交涉从19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了。1882年11月,李鸿章奉命与法国驻华公使宝海在天津进行议和谈判,这是中法第一次正式的外交谈判。清政府和李鸿章主张做出一定让步,以便结束中法争端。因此,12月底,李鸿章与宝海签订了一个备忘录,即《李宝协议》。其中第三条规定:中法两国在滇、桂界外和红江中间之地划分界线,北归中国巡查保护,南归法国巡查保护。据此,法国轻而易举得到了越南北圻的南部地区的侵略利益。尽管如此,法国仍不满足。1883年2月,法国政局变动,狂热的殖民主义者茹费理第二次组阁出任总理。茹费理上台后急于吞并整个越南,于是撕毁了《李宝协议》,撤回宝海,改派法国驻日公使脱利古来华重新谈判,提出了更苛刻的条件,使中法争端升级。

对于法国出尔反尔,得寸进尺的无耻要挟,清政府和李鸿章表示相当的义愤。加上驻英、法公使曾纪泽不断传来法国加紧准备扩大侵略的情报,清政府不得不引起重视,作必要的防务部署,命令滇、桂前线向境外增派部队。此外,清政府还谕令因丧事在籍的李鸿章回北洋大臣署任筹划战备。时隔不久,1883年5月1日,清政府又谕令李鸿章:“前有旨,谕令李鸿章即回北洋大臣署任。现闻法人在越势更披猖。……亟须有威望素着通达事变之大臣,前往筹办,乃可振军威而顾大局,三省防军进止亦得有所秉承。着派李鸿章迅速前往广东督办越南事宜,所有广东、广西、云南防军,均归节制。”[1](P145)对于这一任命,李鸿章分析形势,从中法交涉的全局出发,向清政府建议,他宜暂住上海,观察形势发展,相机再定进止——这就是所谓“李鸿章拒绝赴粤问题”。李鸿章这样做是不是像有人认为的“胆小怕死”,“不愿为国效力”呢?不是的。他是有客观理由的。李鸿章5月8日奏报朝廷:“谕旨派臣前往广东督办越南事宜。臣受恩至深,久已以身许国,如果于事有济,虽赴汤蹈火所不敢辞。……广东距粤西边境数千里,粤西距云南边境又数千里,其间非驿站正道.文报往返动须数月,声气隔绝,消息难通。若徒受节制之虚名,转贻以互相推诿之口实,诚恐误事不浅。应请朝廷仍责成滇、粤各督抚自行钤束,妥为调度,随时商办,较有实济。”[1](P150)此外,5月15日李鸿章致潘鼎新函中说:“先奉寄谕催回署任,旋因越南事棘,奉旨驰赴粤东督办,滇粤防军均归节制,义何可辞。惟南北洋淮军远调,深恐法人乘虚内犯。初一复奏以先至上海暂住,察酌军情,再酌进止,不日廷旨批回。”[2](P114)由此分析李鸿章拒绝赴粤,一是考虑,即使战争可能爆发,也应该将根本放在加强北洋防务方面,不能使重心南移造成北洋不稳,动摇大局。二是考虑,中法交涉毕竟还没完全破裂,中国在决策时应留有一定余地,以示在战争和外交解决之间可进也可退。客观地说,李鸿章的想法是符合实际的、顾全大局的。正因为如此,清政府才同意李鸿章暂住上海。

当时不赞成李鸿章赴粤的大臣还有几人,他们提出了有说服力的理由,且对李鸿章的持重表示赞许。薛福成致李鸿章函认为:“中堂宜早还北洋,或暂驻南北洋适中扼要之地,调兵选将,兼筹全局。庙堂既便于谘询,各使亦可来会议,较之局于一隅,偏主一事者相去远矣。”“此事关系至巨,似宜为朝廷切实言之,不必稍避嫌疑也。”[3](P616)薛福成致张佩纶函又指出:“如决裂之后,法兵窥我南北洋,而撤军回援,固形狼狈;若业既大举,仍归退让,则不如径置勿理,暂免大损声威。此伯相长虑却顾之苦衷也。”[3](P621)袁保龄认为:“论者或谓省三不悉洋情,不如竟以合肥赴粤调度,保龄则以为万万不可。盖决意征讨,则帅臣宜居中策应。……重臣宜外示静镇,内顾根本,伐越人牵制之谋,则驻津便;即谓暂助声威,密通各国线索,为可和可战之地,则驻沪亦便。二者用各不同,而皆视驻粤远胜矣。”[3](P624)周盛传致李鸿章函指出:“朝廷之意,原以为非中堂前行不能挫折其气,……一朝奋决,更赖谁人以持其后?此则非为中堂一身计,正为天下计也。”[3](P638)

李鸿章在上海期间既非避难,就不会轻松——他与一些外国人士接触,设法了解法国的动态以及列国对中法争端的看法;他还与朝廷和前线官员密切联系,商讨调兵布防、购买运送武器弹药装备以及筹措款项等事宜,做出积极的努力。此外,李鸿章在上海还奉命与法国驻日公使脱利古进行了长达一个月的、充满火药味的外交谈判,这是中法间第二次正式谈判。李脱谈判,法国方面根本没有诚意,完全是想恃强逼迫中国放弃全部越南。因此脱利古大耍手腕,有时软磨诱骗,有时又暴躁不安,以势相逼,以战相胁。尽管如此,李鸿章秉承清政府的旨意,不卑不亢,坚持定见,正言驳斥了脱利古的无理要求,使法国的侵略阴谋严重受挫。1883年6月,朝廷命李鸿章择期北上回北洋大臣署任。

二、李福谈判及撤军期限问题

1883年7月初,李鸿章离开上海回天津。稍后,脱利古也来到天津,继续与李鸿章谈判。李鸿章依然拒绝法国的无理要求,使脱利古无计可施,宣布中止谈判。法国见谈判无法达到侵略目的,悍然于1883年12月中向驻守越南山西地区的清军发动进攻,挑起了中法战争。中国前线部队奉命开始抵抗。

战争开始后,清政府和李鸿章均持主战抵抗的立场,希望在战场上能占据优势地位,然后通过有效途径解决中法争端。李鸿章在1883年12月27日的《遵旨妥筹边计折》中表明了抵抗的态度,提出了正确的策略。他写道:“即敌或迳犯北宁,三面受兵,势颇难守,然我兵终无遽罢之理也。”“越乱未已,黑旗尚存,法亦尚存顾忌,久之彼气衰饷耗,自愿转圜,斯得理处之法。岂可望风震慑,仓卒撤防,使法窥我内怯,要挟多端,增环海各国狎侮之渐哉?”他又指出:“卒之虚骄务名者恒败,而坚忍多略者恒胜;足以知制敌之奇,终在镇定。伏愿朝廷决计坚持,增军缮备,内外上下,力肩危局,以济艰难。不以一隅之失撤重防,不以一将之疏挠定见,不以一前一却定疆吏之功罪,不以一胜一败卜庙算之是非,与敌久持以待机会,斯则筹边制胜之要道矣。”[1](P257-258)但是,战局发展与清政府和李鸿章的愿望相悖,清军在山西和北宁都打了败仗,后退至边界地区。军事的失利导致外交上处于不利地位,现实使清政府和李鸿章十分无奈,又萌生了妥协求和思想。1884年5月初,在前天津海关税务司德国人德璀琳的斡旋下,李鸿章奉命与法国海军中校福禄诺在天津进行议和谈判。5月11日,双方签订《中法会议简明条款》,又称《李福协定》。这个协定第二条规定:中国将在北圻的中国军队即行撤回国,对所有法越已定和后定条约概置不问。这等于承认法国占有全部越南,比《李宝协议》大大退步了。对此,有人认为是李鸿章的“妥协卖国”行为。其实,这个问题也是可以讨论的。

不容否认,李鸿章本人是倾向于妥协求和平的,但他并没有自作主张的地位和权力,他的想法毕竟要得到清政府同意才能在谈判中体现出来。也就是说,是在清政府授意和批准的情况下,李鸿章才可以确定条约内容并签字画押的。以下是几条证据:1884年4月22日的翁同龢日记写道:“法总兵福禄诺者致书北洋,略言分界可让谅山等五城,兵费亦可让:撤曾使,法人甚恶之。邸意以为可就此转圜,诸公议皆一辙。昨字寄、今电寄与北洋,既申饬之,复令设法毋损国体,且与讲说也。”[4](P12)这表明,清政府同意李鸿章与福禄诺谈判,也基本同意福禄诺提出的议和条件。而且清政府还应法国要求撤掉了曾纪泽驻法公使职务。几天谈判后,5月9日未刻,李鸿章致电总理衙门报告谈判经过及协定草案内容,并请“务求代奏,速定可否”。当日戌刻,收到总理衙门复电:“奉旨:详加批阅,均尚无伤国体,事可允行。该大臣即照所拟办理,嗣后详细条目,务当悉心筹画,毋滋流弊。钦此。”[5](P129)翁同龢5月10日日记中也记载:“廷寄略言,所拟五条,不索兵费,不入滇境,余亦于国体无损,可允。”[4](P14)正是在得到朝廷批准后,李鸿章才于5月11日与福禄诺签订协定。5月29日,李鸿章致岑毓英函中解释此事说:“中旨密令鄙人维持和局,乃敢冒不韪以成议,解此困厄。”[3](P14)

李鸿章与福禄诺谈判中同意中国军队即行撤回国,但双方对撤军时间没能达成一致,也未在协定中明确规定,这一分歧后来竟导致中法争端的升级,对此有必要进行分析。李福谈判快结束时,福禄诺曾要求在协定中写上中国军队撤回的期限。李鸿章不以为然,拒绝接受这个要求。当时法国驻华代办谢满禄记录道:“中国政府持有一个由福禄诺先生交给李总督的重要文件,……李总督当时对于这个文件,要不是关于中国军队撤退日期的两款文字删去,他是不会同意接受的,而福禄诺先生是将这两款文字用铅笔划去了。”[6](P412)但在协定签订后两天,福禄诺因接到茹费理的指示,又来找李鸿章,要求规定中国军队撤军时间。李鸿章仍然拒绝接受。福禄诺不甘心,继续纠缠。李鸿章为了敷衍福禄诺,口头表示中国会尽早撤军。李鸿章为什么拒绝在协定中规定撤军期限呢?除了想挽回一些面子,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怕激起朝中主战派的强烈反对,动摇清政府的决策,影响和局。他在1884年7月4日的《复陈使命约文情形片》中说:“所议简约,虽蒙圣明曲谅,而京都人士啧有烦言,若闻福酋又请限期退兵,必更哗躁,徒惑众听,臣又明知事难照行,而约款未可遽背,欲令岑毓英、潘鼎新查照调回边界约文自行斟酌妥办,实具委曲求全之苦衷。”[7](P2148)那么李鸿章为什么又口头表示尽早撤军呢?因为他觉得,既然协定规定了撤军,迟早总是要撤的,口头表态并不为过,“尽早”与“即行”一样是模糊提法;口头表态本身没有外交效力,这样既打发了福禄诺,又不受实际约束。可见,李鸿章这样做是有自己如意算盘的,也是有一定策略考虑的。

然而,事态的发展与李鸿章的愿望相反:清政府得知内情后颇为不满,认为李鸿章办事草率,传旨申饬;又认为法国太霸道,口头表示尽早撤军也有损中国的面子,于是命令岑毓英、潘鼎新“按兵不动,如彼族竟来扑犯,惟有与之接仗。”[5](P143)作为福禄诺,他得到的口头表态本不具备外交效力,可是他缺乏外交常识,竟当了真。法国政府根据福禄诺的报告命令在越法军北上接收。这样,一方不准退,一方却要进,冲突在所难免。1884年6月23日,法军将领杜森尼率领一支部队北上企图接管谅山

,在谅山南部北黎附近的观音桥地区与清军遭遇。法军强令清军后退,清军称未接到撤退命令,须请示后决定。法军竟无理发起攻击,清军被迫还击——这就是北黎事件(又称观音桥事件)。这个事件是一起偶然事件,然而其背后却有必然性因素:法国方面,迷信武力征服的作用,不把中国的让步视为解决争端的实际步骤,反而认为中国软弱可欺,于是变本加厉恃强欺凌。中国方面,虽然在前几个月战争中打败了,但还未完全失去抵抗侵略的能力和信心,加上带有复仇心理,因此不想轻易让敌人占上风。正因为如此,在此后进行的一个多月的交涉中,双方无法取得一致。法国重演强盗故伎,于1884年8月5日进攻台湾,挑起了第二阶段的中法战争。

三、李鸿章拒绝援闽问题

第二阶段战争爆发后,法军先是进攻台湾,随后又在1884年8月23日发动突然攻击,消灭了停泊在福州马尾的福建水师,这是中国一个惨重的损失。说起马尾战役失败的原因,有人认为李鸿章只考虑北洋淮系集团的利益,拒绝派舰援闽有着直接的关系。其实,这种看法不够全面。我们来看看事情的经过。

中法战争是先在越南打起来的,距离北方不能说不远。但是根据以往对外战争的经验教训,清政府十分清楚,列强一般是知道北洋地区的重要性,并且有可能到北洋地区捣乱的。这对中国的威胁也特别严重。所以,在中法战争开始前,清政府已经十分注意加强北洋防务的问题。1883年9月11日上谕说:“昨据曾纪泽电报,闻法舰将离越赴津,意欲恫喝办成此事等语。……李鸿章务当认真戒备,不可稍有疏虞。”[1](P185)10月30日上谕又指出:“天津密迩京师,关系尤重。李鸿章筹办海防有年,为朝廷所倚任,天下所责备,尤应勉力图报。”[1](P223)1883年底,战争爆发刚几天,朝廷专门派张佩纶到天津征询李鸿章对战与和的看法,也表示出对北洋防务的格外关注。事情很明显,如果李鸿章没有把握保证北洋安全,清政府就不好下坚决抵抗的决心。为此,前文提到的李鸿章12月27日的《遵旨妥筹边计折》最后特地写道:“津防为京师门户,尤系圣心。臣练军简器,十余年于兹,徒以经费太绌,不能尽行其志,然临敌因应,尚不至以孤注贻君父忧。伏祈圣躬颐神加餐,毋以法船到津挟和为虑。”[1](P258)这可以说是李鸿章的保证。此外,1884年6月下旬,李鸿章还与吴大澂以及新官上任南下路过的张之洞、张佩纶等人乘船赴烟台、旅顺巡阅北洋海军,布置防务。李鸿章6月29日向朝廷报告此次出巡时说:北洋防务“布置已稍就绪。设遇海上有事,冀可凭险固守,牵制敌船,使不遽深入。”[8](P226)李鸿章等人出巡时,正好发生了北黎事件。清政府不敢掉以轻心,7月1日指示李鸿章:“法人将以兵舰北来,意图要挟,北洋防务,关系极重,李鸿章身膺重任,务当力筹战备,与吴大澂会商办理,总期毫无罅隙,用纾朝廷厪念之殷。”[9](P35)7月2日,清廷又颁下措词严厉的上谕:“法人既以兵船北来,意图要挟,时局至此,安能委屈迁就,示彼以弱?防务以北洋为最要。着责成李鸿章竭力筹备,为自赎之地。……倘仍苟且敷衍,狃于和议,办防疏懈,定当照例惩办。”[1](P397)面临如此严重的形势,又受到朝廷严厉督促,李鸿章责无旁贷,尽心操办北洋防务,力保万无一失。事实上,正是由于北洋防务比较可靠,法国人确实也不敢与李鸿章直接对阵,便避实就虚,将攻击目标选在福建水师。当法国军舰陆续开到福州马尾后,福建水师感到了极大压力。负责福建前线指挥的张佩纶等人经验不足,显得手足无措,没有认真考虑应对办法,过多依赖南北洋派船援助——这就出现所谓“援闽问题”。

1884年7月25日,总理衙门致电李鸿章转述上谕:“据张佩纶电信,法船先后退口三只,如北南各饬两船,定能逼法出口等语。江南、浙江现均无船可拨,北洋轮船稍多,着李鸿章速拨两船,备齐军火,赴闽策应。”[5](P182)李鸿章当日回电总理衙门:“奉讲电旨,饬拨船赴闽策应,亟应遵办。惟北洋轮船皆小,本不足敌法之铁舰大兵船。现在防务吃紧,法舰三船留屯烟台口外,每日升火作欲动之势。旅顺孤悬海外,必须严备,已饬丁汝昌统两碰船、两练船驻扼旅顺口内外,与黄金山炮台及宋庆陆军相依护,有警可出入夹击牵缀敌势,若一抽调,旅顺必不能保。……敌情叵测,防务北重于南,似宜慎重,非敢畛域。倘必令旅顺兵船远去,设有疏虞,咎将谁执?”[5](P183)由此可见,李鸿章拒绝援闽主要是为了确保北洋的安全,避免动摇大局。而且这根本上也符合清政府的想法。随后,清政府又命令南洋拨船援闽,遭到南洋大臣曾国荃等婉言拒绝。8月13日,总理衙门致电张佩纶等:“本日奉旨:电饬南洋拨船,曾国荃电报实难分拨。陈宝琛亦称拨船适足速变,并与曾国荃会电,有‘船小而少,适以饵敌’等语,系属实情,是以难强必行。”[5](P226)不久前取代奕主持朝政的醇亲王奕譞也认为拒绝援闽是对的,他说:“近观南北洋不肯拨船援闽,非曰恐为敌抢,即曰难敌铁舰,所虑诚是。”[1](P64)

李鸿章不主张派船援闽,但并非对闽防漠不关心,而是十分担忧,并提出过可行的建议。例如1884年7月31日他致总理衙门电中说:“顷因闽事紧急,电商幼樵云:沪议无成,难保不即动兵,……我自度兵轮不敌,莫如全调他往,腾出一座空厂,彼即暂据,事定必仍原物交还,否则一经轰毁,从此海防根本埽尽,力难兴复,此以柔制刚之妙算,乞速与当事诸公密图之。”[5](P195)总理衙门大臣认为李鸿章的建议可行,8月2日致电张佩纶,主张事急则腾空船厂,撤全军,并说这是“两害相形取其轻”。

上述李鸿章拒绝援闽的理由,主要是考虑战争的全局,为确保北洋安全,防止动摇大局。此外,李鸿章拒绝援闽也有警惕俄国、日本趁火打劫的原因。俄国在80年代初中俄伊犁交涉中没达到预期目的,一直在找机会下手。日本为加速扩张,早就对朝鲜虎视眈眈。有鉴于此,中法冲突中清政府和李鸿章头脑是清醒的,始终对俄、日的阴谋和动静保持高度警惕。1884年8月24日,军机处致电驻俄、英公使曾纪泽:“法船现已在福州开战,打坏马尾炮台、船局。倘俄暗许助虐,不但法势更张,而朝鲜、东三省各处添防,我力亦分。阁下即就近密探法、俄有无合谋中国之事。”[1](P514)9月10日,军机处又致电曾纪泽:“奉旨:闻法人有与俄、倭密约,明年法犯北洋,俄犯吉林,倭攻朝鲜,以图牵我兵力之说。自系法人虚声。俄国有无举动,着曾纪泽密察,随时电闻。”[1](P537)9月13日,李鸿章致电总理衙门报告:“又俄新闻馆言:中国伊犁背约,将来法攻中国,俄亦欲夺疆土。日前俄有兵船一帮,在烟台装粮煤、洋钱甚多,不知何往,以后尚有水师兵队北来云。”[5](P278)针对这种形势,清政府继续强调加强北洋防务。11月14日上谕指出:烟台、旅顺“为海防要地,必须经营部置,以扼要冲,以杜敌船北犯之路。着李鸿章、庆祜、陈士杰将所奏各节,会同悉心妥筹奏明办理。”[3](P631)

如果说俄国的威胁虽存在但没有成为事实,那么日本的威胁是既存在又部分成为事实。受日本国内“征韩”舆论的鼓动,日本驻朝公使竹添进一与朝鲜开化党人经过密谋,看准中法交战的关键时候,于1884年12月4日在汉城发动了“甲申事变”,占领王宫,软禁国王,控制了政权。这无异于在中国后背捅了一刀,使清政府大为震惊。所幸的是,驻朝清军统帅吴兆有、张光前、袁世凯等人当机立断,出兵平息了叛乱,阻扼了日本的阴谋。但北洋局势的突然恶化使清政府和李鸿章立即采取了应变措施。12月10日,李鸿章致电总理衙门:“日谋叵测,明系乘中法有事,寻衅图朝,恐祸更烈于越南。前遣北洋两快船,在沪修理将竣,此事较援台尤亟,应请旨敕南洋派出五船及北洋二船会齐,东驶朝鲜,援应弹压。以敌法船不足,以遏日谋尚足壮声势。”[5](P345)清政府同意原派赴援台的北洋二船回防,巩固北洋防务。这些情况表明,清政府和李鸿章从中法战争以及周边形势的全局考虑,确定以北洋防务为根本的思想,故而没有派船援闽,其决策有一定的合理性。

四、李鸿章与“定远”、“镇远”来华问题

19世纪70年代中期,由于日本侵略台湾,清政府为了加强海防,开始兴办海军。因当时财力有限,决定集中力量建设北洋海军,由李鸿章负责。李鸿章先后在英国订购了10余艘舰艇,再配上国内产的几只舰,使北洋海军很快形成规模。1879年,李鸿章又派着名工程师徐建寅专程赴欧洲考察,订购两艘更大、更先进的铁甲舰。徐建寅是化学家徐寿之子,才智过人,技艺超凡。李鸿章派他去订购铁甲舰可谓用心良苦,而且可以说是最佳人选。徐建寅先后考察了英国、法国、德国一些造船厂以及海军基地,决定在德国司旦丁(今波兰什切青)的伏耳铿船厂订购两艘铁甲舰。1883年,这两艘排水量各为7300吨、属当时世界先进水平的铁甲舰相继建成,分别命名“定远”“镇远”,作为北洋海军的主力舰。二舰1883年虽已建成,却没有来华,而是到1885年中法战争结束后才来华。对此,有人认为是李鸿章故意不让二舰来华,为的是保存北洋海军的集团利益。据笔者接触的史料,这个看法是站不住脚的。

当时实际情况是,从二舰快完工时起,李鸿章就十分关注此事,准备让二舰来华。1883年3月27日,李鸿章致电驻德公使李凤苞:“奉旨准假归葬,廿一起程。‘定远’到沪时嘱刘步蟾发电告知。”[5](P21)不久后李鸿章奉命到上海办理交涉,与脱利古谈判。6月7日李鸿章接到李凤苞电报:“昨‘定远’试灶十五里海里三,今配雷艇炮盘,约再二旬开驶,转告总署。”[5](P31)又过了些天,6月20日李凤苞致电李鸿章:“‘定远’严催始竣,但海部恐法国开衅,咨不代送。”这表明“定远”来华遇到了麻烦。李鸿章6月21日致电李凤苞:“‘定远’升德旗,法何敢截。鄙意中法尚不至开衅,望再妥商,毕有确复即电告。”[5](P40)7月21日李鸿章又致电李凤苞:“法尚未与中国开衅,‘定远’既系德廷商令商旗代送,德国应代保护,可速开驶,沿途探行。将来万一失和,新嘉坡、香港英界暂停候信,似于公法无碍,望酌办电告。”[5](P55)

这时,驻英、法公使曾纪泽鉴于中法争端不断升级,提出铁舰不宜来华。7月29日李鸿章致李凤苞电中说:“劼侯昨电以法将进攻越,不敢劝开铁舰。鸿复请与公密商。”[5](P57)大概李凤苞与曾纪泽协商后也同意暂缓开驶,8月2日李鸿章收到李凤苞电报:“劼侯谓一舰回华,只能弄险,须拨船保护,似仍宜缓开。应否准刘步蟾等先回?”同日李鸿章复电李凤苞:“‘定远’既拟缓开,刘步蟾等应督令在洋认真学习本领,勿任荒惰,俟‘镇远’验收,一并回华。”[5](P59)

过了近半年,中法战争已经爆发。1884年1月8日李鸿章致电李凤苞:“朝议颇责阁下不能将铁舰驶回。闻毕相病小愈,务请见一商,能否借德旗运送。”[5](P97)1月11日李鸿章接到李凤苞来电:“前遵与劼侯函商,力劝不便开驶,德部亦然,历已函呈。……苞极愿早驶,不敢冒险,议者当可鉴谅。”[5](P98)

1884年5月,《李福协定》签订,出现一线和平希望。已兼署驻法公使的李凤苞与李鸿章商量,准备离法赴德,专门办理二舰来华事。李鸿章表示同意,于5月22日致电李凤苞:“‘定远’开驶,‘镇远’如能同驶尤妙。”[5](P134)没想到不久后发生了北黎事件,中法争端升级,二舰来华又遭阻碍。7月1日李鸿章致电李凤苞:“法欲挟兵船索偿费,此事纠轕甚多,两舰恐不便开。”[5](P152)11月13日,李鸿章给朝廷的奏折中也说:“今德国定购铁舰,既为公法所阻,急切不能驶回。”[10](P119)

事情很明显,阻止二舰来华的不是李鸿章,而是曾纪泽,后来又加上李凤苞。那么,曾纪泽阻止二舰来华出于什么考虑呢?1884年11月8日曾纪泽致许竹筠(景澄)函中说:“铁舰之未回华,未始非福。吾华所少者,驾驶之将,训练之兵。铁舰运到,势不能不抽他舰之熟手令学驾驶,则新旧舰皆用生手,名为添舰,而实减也。……故铁舰之未去,承办者稍受其累,而非吾华之不幸也。”[11](P206)看来,曾纪泽确有比别人高明之见解,他认识到决定战斗力的强弱并不单纯依据武器装备的优劣多少,更重要的是战斗人员素质的高低。即使铁舰来华,因为没有得力人员去操纵,也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相反,它却有可能成为活靶子而使中国蒙受更大损失——要知道,这两艘舰造价约1300万马克。关于这一点,李鸿章也有一定共识。他在刚刚提到的1884年11月13日的奏折中写道:“外海轮船铁舰驾驶测量行军布阵法度,为西人专门名家之学,其将弁皆自少至老,专力殚精,互相传习,更事既多,乃克有所成就,缓急可恃。中国创练未久,勉效步趋,将材非咄嗟能办;遽当劲敌,纵横洋面,实虑船炮人才一无可恃,转资敌用,而损国威。”[10](P121)客观地说,曾纪泽、李凤苞阻止二舰来华是明智之举,是为了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五、李鸿章与乘胜即收

中法战争第二阶段初期,清政府曾一度进行了比较积极的抵抗。但几个月中战局发展仍然令人担忧,主要是台湾和东南沿海战场的形势一直比较严峻;加上中国周边环境险恶,清政府无心再战,于是委派总税务司赫德通过海关驻伦敦代办金登干与法国进行秘密议和谈判。1885年3月下旬,越南战场战局突然出现重大变化:中国军队连续取得镇南关——谅山大捷和临洮大捷,并影响到法国政局变动,茹费理被迫辞职。然而正在此时,金登干与法国外交部达成《停战条件》,于4月4日签字。清政府分析形势后同意以此条件为基础结束战争,这就是“乘胜即收”。曾有一些评论认为,乘胜即收主要是李鸿章主谋决定的,对他提出批评。但据笔者查阅的资料,这次议和主要是清政府通过赫德、金登干秘密进行的,李鸿章没有参与,李鸿章此时主要负责与日本的伊藤博文就朝鲜问题进行谈判。以下是一些证据:

1885年2月17日赫德致金登干函中说:“我现在正在拼命地抓住裂缝的两端,以使它们能重新接合。我把事情全抓在我自己手里,并尽量保守秘密,连李鸿章都不知道实情,而且没法碰到它。”[12](P183)3月1日,赫德致金登干电中说:“李督在过去一星期内很活动,也许有迳向法驻津领事试探谈判的可能,请茹费理注意,李现在并无权力在任何方面接触这项问题,因此,请勿让李督方面的任何尝试影响现经皇帝批准进行的谈判。”[12](P84)3月23日赫德致金登干函中还说:“李鸿章在过去三个星期内特别不老实,虽然皇帝命令他与伊藤博文伯爵(日本为朝鲜事件而派来的特使)谈判,并且要他撇开法国问题,但是他却在多管闲事。”[12](P184)另外,5月20日赫德致金登干电中透露:“在这次谈判中,每一项提议都是事先经过太后亲自主持考虑和批准的,她很勇决,力排反对之议,主张和平,这是值得特别考虑的。……太后不仅主张和平,且在谅山胜利群议主战之时仍愿忠实履行谈判已取得的协议。”[12](P130)读了这些话,乘胜即收究竟是谁决定的已经相当清楚了。

乘胜即收虽然不是李鸿章决定的,但他肯定是赞成的,这符合他的基本思想。此外,赞成此策的还有曾纪泽、曾国荃等人。不过赞成是赞成,意见也还是有的。比如曾纪泽认为:“吾华趁此机会,与之议和,本可望得一公允之约,虽稍让之,犹为体面。及误信西人之言,仓卒订约,受骗甚多;虽和议幸成,而后患难期尽弭。”[13](P320)

根据《停战条件》的约定,1885年5月初,法国驻华公使巴德诺与李鸿章在天津开始正式和约的谈判。这应该说是对战争结果有相当影响的谈判。正因为如此,张之洞5月3日致电李鸿章:“今议详约,万望力争,天下责望惟在公也,”希望李鸿章在谈判中尽力多争取些权益。但实际上李鸿章在谈判中可以周旋的余地几乎没有,他5月5日复电张之洞:“款议始终由内主持,专倚二赤。虽予全权,不过奉文画诺;公徒责望,似未深知。”[3](P498)此言表示出相当的无奈。5月26日,李鸿章又说:“缘前六条每欲添易字句,巴等坚称法廷来电,经两国国家商定一语不可动移。若删改原文,仍非赫德转电外部不可,非鸿章等所能为力也。”[3](P110)5月28日,张之洞再致电李鸿章:“画押宜慎,关系国家万年之计;赫德不足论,仍须公主持,勿贻后悔。”其对李鸿章的信任和期望之意不言而喻。但李鸿章确实难有作为,他5月30日复电张之洞:“事由中制,非鸿章所能主持。”[3](P504)可以想见,李鸿章当时的心情是复杂的。

1885年6月5日,朝廷指示李鸿章:“此次议约,往返电商各条,均尚得体。本日批览改定第二、第十两条,亦已妥协。着李鸿章等再将各条详加核对,如意义相符,并无舛错,即着定期画押。”[14](P678)于是6月9日,李鸿章与巴德诺在天津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十款》(又称《中法新约》或《李巴协定》)。主要内容有:1.越南北圻由法国保护,中国对法越间已定或后定条约不加干预。2.中国在中越边界设置商埠,开放通商。3.中国日后若拟修造铁路,可向法国商办。这个条约签订,标志中法战争结束。条约的内容与《李福协定》大体相同,主要一点是中国放弃在越南的权利。至于第二阶段战争中法国提出的所谓赔偿要求终未得逞,这就使中法战争成为近代一次没有赔款的中外战争,这是一个相对有利的结果。

以上对李鸿章在中法战争中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从中可以看出,过去人们在这些问题上对李鸿章的评价确有不准确和不公正之处。现在经过深入分析有关史料,力争对李鸿章的表现给予客观的评价,将会有助于深化这方面的研究——这便是本文尝试性努力的目的所在。

【参考文献】

[1]邵循正等.中法战争:五[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2]年子敏.李鸿章致潘鼎新书札[M].北京:中华书局,1960.

[3]邵循正等.中法战争:四[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4]邵循正等.中法战争:二[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5]顾廷龙.李鸿章全集:一[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

[6]邵循正等.中法战争:七[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7]李肃毅伯(鸿章)奏议:卷九[Z].台北:台湾文海出版社.

[8]张侠.清末海军史料[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2.

[9]吴汝纶.章洪钧.李文忠公奏议:卷十四[Z].

[10]邵循正等.中法战争:六[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11]曾纪泽遗集[C].长沙:岳麓书社,1983.

[12]中国海关与中法战争[M].北京:中华书局,1983.

[13]邵循正等.中法战争:三[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中法战争:二[C].北京:中华书局,1995

【对李鸿章在中法战争中几个问题的再认识】相关文章:

第二次鸦片战争 - 高中一年级历史教案

对战后国际关系格局的新认识

中国边疆的危机和中法战争 教案

第三册甲午中日战争

关于对外关系的规律与认识

《鸦片战争》的教学反思

杨招:高中新课改三年心体会

新课程下教师要多“问课”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

河北人民版初中历史教材培训:关于初中历史课程标准的几个问题

最新历史教学
热门历史教学
精品推广
随机推荐历史教学
学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