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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的政治秩序观的综述分析
来源: 查字典历史网 | 2016-01-26 发表 | 教学分类:教学论文

历史教学

孔融之死,最为读史者惋惜。据《后汉书·孔融传》,孔融是孔子三十世孙,以才德显名于世。正因出身名门,又名满天下,孔融起初并不愿为曹操和袁绍所用,没有听从幕僚的建议去投靠袁、曹二家:

时,袁、曹方盛,而融无所协附。左丞祖者,称有意谋,劝融有所结纳。融知绍、操终图汉室,不欲与同,故怒而杀之。[1] (p.2264)

可知,孔融在早年就对曹操有“终图汉室”之议论。但曹操在许昌建立政权后:

及献帝都许,征融为将作大匠,迁少府。每朝会访对,融辄引正定议,公卿大夫绵隶名而已。[1] (p.2264)

孔融愿意效力于汉廷,却不愿意与曹操合作——孔融对于曹操的出身与行事作风,颇有微词,也数次讥讽曹操行事之风:(1)曹丕私纳袁熙妻甄氏,孔融上以“武王娶妲己”之讽;(2)征讨乌桓,孔融将之比作草芥小患,不值征讨;(3)曹操表制酒禁,孔融揭曹操粮草不足之短。孔融的讥讽毫不留情,且言语之巧妙颇为世人所欣赏。因此也引致了世人对“曹操杀孔融”一事的争论。一种很有影响的看法是:孔融有才华,而且蜚声海内,又讽刺了曹操;这些使得曹操在心理上难容孔融,最终杀了孔融。然而,曹操果真是因情绪而动杀心么?孔融不是一般文人,是天下名士,“杀孔融”一事对曹操政权的人心向背影响至重。以曹操之人生格局,果真能以此而“冒天下之大不韪”吗?

曹操在决策上是理智的。孔融对于曹操的嘲讽,远始于未入许昌汉廷之前。曹操不顾此等小节而坚持纳孔融于许昌,并不深究孔融事实上是效命于汉廷还是“曹营”。曹操深知,以孔融之声望,得此一人则得天下之心,反之则在许昌之外树立了一座反对他的阵地。这一点,前大将军何进深有体会:

(孔融)辟司徒杨赐府。时,隐核官僚之贪浊者,将加贬黜,融多举中官亲族。尚书畏迫内宠,召掾属诘责之。融陈对罪恶,言无阿挠。河南尹何进当迁为大将军,杨赐遣融奉谒贺进,不时通,融即夺谒还府,投劾而去。河南官属耻之,私遣剑客欲追杀融。客有言于进曰:“孔文举有重名,将军若造怨此人,则四方之士引领而去矣。不如因而礼之,可以示广于天下。”进然之,既拜而辟融,举高第,为侍御史。与中丞赵舍不同,托病归家。[1] (pp.2262~2263)

孔融在当时得罪位极人臣的大将军何进,何进担心“造怨”“天下”,不仅不敢杀孔融,反而还要“因而礼之”,“可以示广于天下”。

曹操在理智上可以明确地认识到,纳孔融入许昌,讽刺之辞在所难免,他并不指望孔融效命于曹氏。但是曹操对于孔融的到来,却可以持积极态度,而不论其在实际上是否有积极作用。在《三国志·魏志·方技传》中,曹操同样纳入了为数不少的方术之士:“华佗之医诊,杜夔之声乐,朱建平之相术,周宣之相梦,管辂之术筮,诚皆玄妙之殊巧,非常之绝技矣。”这些方士在政事上并没有对许昌政权产生多少实质性的影响。曹操纳入方士,并不图于己有利,只求他们不要在许昌之外“幻惑众心,远使诸将不复相顾君臣之礼”。同理,曹操纳入孔融,也不求有功,只求不要在许昌之外“幻惑众心”。曹操后来称孔融为“浮华交会之徒”。“浮华”一词在汉末魏初时,正是“幻惑众心”之意,这一用词同样用在了形容“魏讽谋反”与何晏等人的“太和浮华案”中。

曹操在很长时间内也能够容忍孔融对自己的嘲讽。这一点,可以对比《三国志》中曹操与曹丕对臣子的态度:曹操实际上要宽容得多。但是,或许是曹操对孔融相对宽容的态度,使得孔融在许昌的反对声音逐渐高涨,这引起了曹操的深重顾虑。一件具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是:孔融奏请朝廷不要封建诸侯:

(孔融)又尝奏宜准古王畿之制,千里寰内,不以封建诸侯。操疑其所论建渐广,益惮之。然以融名重天下,外相容忍,而潜怨正议,虑鲠大业。[1] (p.2272)

曹操知道,孔融所论奏是针对他而言,“不以封建诸侯”暗示曹操不宜被封为诸侯,这显然影响了曹操对于权力和秩序的掌控。更重要的是,曹操敏锐地感到,孔融从此开始将逐渐扩大对他(曹操)政治上的批评(“操疑其所论建渐广”)。在曹操看来,当初对他个人的攻击还是可以容忍的,但是对其宏观政治蓝图的攻击,曹操的积虑是深重的。从此段话“然”字来判断,“然”之前省略了“曹操欲杀孔融”之文。因为孔融是天下名士,曹操只能“外相容忍”“潜怨正议”“虑鲠大业”。

此时,“山阳郗虑承望风旨,以微法奏免融官”,曹操致书孔融:

……往闻二君有执法之平,以为小介,当收旧好;而怨毒渐积,志相危害,闻之怃然,中夜而起。昔国家东迁,文举盛叹鸿豫名实相副,综达经学,出于郑玄,又明《司马法》,鸿豫亦称文举奇逸博闻,诚怪今者与始相违。孤与文举既非旧好,又于鸿豫亦无恩纪,然愿人之相美,不乐人之相伤,是以区区思协欢好。又知二君群小所构,孤为人臣,进不能风化海内,退不能建德和人,然抚养战士,杀身为国,破浮华交会之徒,计有余矣。[1] (p.2273)

值得注意的是“又知二君群小所构”与“破浮华交会之徒,计有余矣”这两句用词。“二君群小所构”说明郗虑与孔融的身边都拥有大量文士群体。“浮华交会之徒”也是相同的意思,意指“群小所构”。按照曹操在书中的意思,二人关系网甚广,如果两相攻击,则对于朝廷秩序影响太大,所以曹操要警告孔融。“浮华交会”,反应于孔融与郗虑身上,也正是私下结党,相互攻击的意思。

岁余后,孔融被“复拜太中大夫”。此为闲职,但孔融的势力非但没有被削减,反而“宾客日盈其门”,“故海内英俊皆信服之”。因此,曹操顾虑更重,而郗虑复构成其罪,二者均欲置孔融于死地。郗虑置孔融的罪状中“招合徒众”;跌荡放言”等字眼正中曹操心结(曹操“破浮华交会之徒,计有余矣”之针对“浮华”)——此时的孔融,即使没有实质性的官职,即便是纳入了许昌,对曹操政治秩序的威胁仍然是与日俱增。孔融死于自己的“浮华交会”与“群小所构”,因为这些都违反了曹操对政权内部的秩序要求

杨修之死,同样为世人所惋惜。由于杨修小聪明至多,一种同样有影响的看法认为:杨修时常猜中曹操的心事,由此招致了曹操对杨修的杀心。曹操果真能够因为“鸡肋”小事而置杨修于死地?

从史实文字来看,“杨修之死”与曹丕的“夺嫡之争”关联颇密。《三国志》裴注引《典略》道,杨修“军国多事,事皆称意”,“自魏太子以下,并争与交好”[2] (p.558)。后来曹植因为杨修的聪明而与他交好。裴注又引《世语》称,“修年二十五,以名公子有才能,为太祖所器,与丁仪兄弟,皆欲以植为嗣”,并且“修与贾逵、王凌并为主簿,而为植所友”[2] (p.560)。但是,对于杨修之死,两个文献的记载却不一。《典略》称:“至二十四年秋,公以修前后漏泄言教,交关诸侯,乃收杀之。”[2] (p.560)《世语》称:“修遂以交构赐死。”[2] (p.561)根据这两分材料,我们无法分辨杨修之死,但两份材料都带有“交”,暗含杨修为人交往不当所致其罪。而前面《典略》所举的几则材料,表明杨修在许昌政权中也的确在积极从事于士人交往。“交好”“交关”“交构”这几个与交往有关的用词来形容杨修,在各种文献中是反复出现的。这不禁令我们再行品读孔融之死中的“浮华交会”“群小所构”等用语。“交会”“交好”“交关”“交构”这几个用词,是引起曹操杀心的关键词。

杨修在人事交往中究竟出了什么问题,能引起曹操杀心呢?在裴注中引用了多则材料来说明杨修是帮助曹植参与了“夺嫡之争”。“自魏太子以下,并争与交好”。曹丕也是与杨修交好的。从《三国志·陈思王曹植传》裴注引《典略》中对杨修的记叙来看,杨修正是因与曹丕及曹植的交相结好而死:

(1)是时,军国多事,修总知外内,事皆称意。自魏太子已下,并争与交好。(2)又是时临兰侯植以才捷爱幸,来意投修,数与修书。……(曹植与杨修间的书信往来,兼有文学与军国之事)其相往来,如此甚数。(3)植后以骄纵见疏,而植故连缀修不止,修亦不敢自绝。(4)至二十四年秋,公以修前后漏泄言教,交关诸侯,乃收杀之。修临死,谓故人曰:“我固自以死之晚也。”其意以为坐曹植也。(5)修死后百馀日而太祖薨,太子立,遂有天下。初,修以所得王髦剑奉太子,太子常服之。及即尊位,在洛阳,从容出宫,追思修之过薄也,抚其剑,驻车顾左右曰:“此杨德祖昔所说王髦剑也。髦今焉在?”[2] (pp.558~559)

在文段中,笔者以(1)到(5)对文段按文义进行了划分,以对文义进行梳理。(1)说明,杨修颇具才能,而且内外事宜都处理得极称人意。因此从“魏太子”曹丕到其他臣子,都“并争与(杨修)交好。”而曹丕是先于曹植与杨修交好。(2)说明,曹植感到自己受曹操宠幸日盛之后,开始注意结交杨修。(3)说明,曹植后来因自身“骄纵”而触犯了曹操的政令,被曹操所疏远。但是曹植与杨修仍未断绝往来。从“修亦不敢自绝”来看,杨修本有与曹植“自绝”之意。(4)说明,曹操以杨修“交关诸侯”的名义将其收杀。杨修自知自己的死因是曹植(“其意以为坐曹植也”);而且杨修还知道,以自己之行事,“我固自以死之晚也”。杨修为什么因为曹植而死?文段中(5)的记叙其实别具意涵。(5)记叙到,曹丕继位魏王后,对杨修赠送的宝剑时常佩戴在身边,并且还“追思修之过薄(薄命)也”。曹丕对杨修时常怀有思念之意。综合这段引文之意,杨修是因为与曹丕、曹植两兄弟之间交相结好的关系而被曹操所忌惮终招杀身之祸。

曹操最为看重政治秩序(曹操语“施于有政,是亦为政”中所反映的“有政”作为政治治理的最高理念,并且高于“为政”之政治举措),无论如何不能容忍他的继承人因私交朋党而起乱。曹操以“交构”对杨修赐死(上引裴注《世语》),其意也正是警告。本文第三部分还将对“夺嫡之争”过程中曹操所表现的政治秩序观进行论述。对于曹操而言,继承人对于政权秩序的掌控,以及宫廷内的人事关系,是不能被破坏的。崔琰的死因与杨修类似,作为曹植的近亲,崔琰却公开支持曹丕,崔琰在死前被曹操“贬为中尉”,不久即辞世了。

杨修投机取巧,爱好冒险之性格,展现在了裴注所引的每一则材料中。好结交,好投机,好冒险的行为,加上扰乱曹丕与曹植关系的问题,最终成为曹操之患。

曹丕与曹植之间的“夺嫡之争”是曹操政治生命后期最值得顾虑之事。曹操对于自己掌控许昌政治秩序的能力是有信心的;但是这在他的继承人那里,是否能够得到“继承”,曹操仍然深有顾虑。继承人的选择是困难的,尽管事实上的选择是在曹丕与曹植之间,曹操对于二人均不放心,甚至希望年幼的曹冲来继承已业,因为曹冲在年少时即能表现出“仁爱”之心,也善于处理政治事务。在曹冲早逝后,曹操对宽慰他的曹丕说,“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而且“言则流涕”。

尽管曹丕较曹植为年长,但才高八斗(谢灵运颂曹植)的曹植,很得曹操的喜欢,几乎就要立植为继承人了。然而,喜欢是感情上的事情;选择政治上的继承人,理智上的权衡要占有更为重要的分量。在几经权衡后,曹操还是选择了曹丕。

曹植为什

么失败了呢?《三国志·曹植传》中先记载了曹操看重他的原因:(1)“善属文”;(2)“舆马服饰,不尚华丽”[2] (p.557),这符合曹操执政中的节俭政策;(3)“每进见难问,应声而对,特见宠爱”[2] (p.557),反应机敏,深得曹操欢心。曹植最终失败的原因在于:(1)“植既以才见异,而丁仪、丁■、杨修等为之羽翼。太祖狐疑,几为太子者数矣。”[2] (p.557)曹植因为“积攒羽翼”,为曹操所不满。(2)“植任性而行,不自雕励,饮酒不节”[2] (p.557),犯了曹操酒禁。(3)私自“开司马门”犯了曹操门禁。(4)曹操欲派曹植带兵去救曹仁,而“植醉不能受命,于是悔而罢之”,犯了曹操军禁。这几条行为分别触动了曹操的政治政策(“积攒羽翼”)、经济政策(“酒禁”)、安全政策(“开司马门”)与军事政策(军禁),从各个方面突破了曹操维持秩序的“防火墙”。而最为重要的,将曹植从铁定的太子人选上拉下马的,还是第一条,与“丁仪、丁■、杨修等为之羽翼”。曹操认为,拉拢小群体的政治作为,将扰乱许昌的政治秩序,正如曹操对于孔融和郗虑“二君群小所构”的评论那样。

曹操对继承人的要求,不仅仅是“才(文才或武才)”,也在于“德(政治道德与能力)”,他需要一位“德才兼备”的继承人。曹操的长子曹昂是“德才兼备”者,惜乎早逝,曹冲也是如此。曹彰只有“武才”,不具备政治才能。于是继承将在曹丕与曹植之间产生。那么曹丕与曹植谁更“德才兼备”呢?在此需要说明,曹操对于“德”与“才”的考虑,当然是从继承人作为最高权力者的政治德行与政治才能上来考虑的,因此这也有别于对于个人道德与个人才能的考虑。曹植虽然很有“才”,但更多是文才与个人聪颖,“政治德行”并不广阔,他建设政治小群体的作为尤令曹操反感。而无论曹丕在内心深处,是否真的能够接纳所有的、具有不同出身的士人,至少从场面上来看,在成功作为继承人以前,曹丕的政治人缘还是相对广泛的。为了决定究竟该选择曹丕还是曹植作为继承人,曹操还专门咨询了朝中大臣,如太中大夫贾诩、尚书崔琰、东曹掾邢颙、侍中桓阶、中尉杨俊。此外,尚书仆射毛■、曹掾丁仪、黄门侍郎丁讷也接受了咨询,尽管分量上不及以上五位。其中,贾诩聪明无双,并且在许昌低调隐世堪称“鬼才”,其与曹丕交好,他对曹操的回复颇有味道:

是时,文帝为五官将,而临兰侯植才名方盛,各有党与,有夺宗之议。太祖又尝屏除左右问诩,诩嘿然不对,太祖曰:“与卿言而不答。何也?”诩曰:“属适有所思,故不即对耳。”太祖曰:“何思?”诩曰:“思袁本初,刘景升父子也。”太祖大笑,于是太子遂定。[2] (p.331)

这段记载可反映曹操对于继承人的要求——在掌控全局秩序上的要求。如果如袁绍、刘表父子一般对于继承人的处理态度上,抛弃祖宗规矩,立幼子为继,就有可能导致政治全局的混乱。曹丕在政治上的相对成熟,在秩序的遵守上更为严格,这些都是曹操所看重的。

曹植是崔琰哥哥的女婿,但是崔琰在“夺嫡之争”中却公开支持曹丕为太子。“盖闻春秋之义,立子以长,加五官将仁孝聪明,宜承正统。琰以死守之。”[2] (p.369)

从场面上来看,这是大公无私的表现,但是曹操却有自己的看法,“太祖贵其公亮,喟然叹息,迁中尉”[2] (p.369)。曹操看重他的公正亮直,但“喟然叹息”是相当有深意的。从曹操的眼里,曹植家人却公开支持曹丕,这正是严重扰乱了宫廷秩序。因此崔琰随后被贬为中尉。最后崔琰冤死。《三国志》说“崔琰高格最优,鲍勋秉正无亏,而皆不免其身,惜哉!《大雅》贵‘既明且哲’,《虞书》尚‘直而能温’,自非兼才,畴克备诸!”[2] (p.390)崔琰不能同时兼顾“直”(方正)和“温”(圆融),不能圆融,导致身死。须知,曹操以建立秩序为要,过于刚正而不能圆融地处理人事,扰乱人事安排,这样的人难为曹操所容。

曹操将秩序作为为政之重心,并且这一观念贯穿了曹操的人生。审视曹操的人生轨迹,这一观念的显现将变得更加清晰。

曹操二十岁时,“除洛阳北部尉,迁顿丘令”,“有犯禁,不避豪强,皆棒杀之”。甚至敢于杀“灵帝爱幸小黄门蹇硕叔父”,为了维持洛阳治安秩序,敢于得罪任何权势。“迁为济南相”后,“禁断淫祀,奸宄逃窜,郡界肃然”。在东汉末年那个“长吏多阿附贵戚”的时代,曹操将维持秩序即“郡界肃然”作为自己为政的第一要义[2] (pp.2~3)。

曹操在与袁绍展开决战之前,认为:“吾知绍之为人,志大而智小,色厉而胆薄,忌克而少威,兵多而分画不明,将骄而政令不一,土地虽广,粮食虽丰,适足以为吾奉也。”以曹操之判断,袁绍:(1)在震慑群臣上缺少威望。(2)用兵无序。曹操认为袁绍在政治和军事上的无序,正是自己在这两方面的优势。正因为有此优势,许昌在土地和粮食上的弱势将变得不重要(“适足以为吾奉也”)。

程昱说曹操趁吕布进攻刘备时乘机消灭刘备,曹操仍然认为:“方今收英雄时也,杀一人而失天下之心,不可。”[2] (p.14)而似乎矛盾的是,曹操在面临袁绍大军进攻之际,竟然冒险去乘机打刘备,“公曰:‘夫刘备,人杰也。今不击,必为后患……’”[2] (p.14)曹操认为,军事与政治策略中应当以“天下之心”为上,他的真正的对手一定是能争取“天下之心”的人,他攻刘备与不攻刘备,都是出于“天下之心”的考虑。曹操对现实情况的认识,应当是:长远之计应当是获得天下社会士人的支持,社会背景的政治斗争在长远上要高于一阵一地的得失。这说明,曹操将对于“天下之心”的掌控作为现实政治秩序的最高要义。

建安十五年,“十二月己亥令”中陈述:“身为宰相,人臣之贵已极,意望已过矣。今孤言此,若为自大,欲人言尽,故无讳耳。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曹操认为,自己身为宰相,超出了自身的期望;但最为重要的意义是在于消除了天下“几人称帝,几人称王”的乱象,即他担任宰相的客观效果是维持了天下秩序。

无论其他诸侯如何考虑,曹操并不急于称帝;他知道,乱世中的冒进,将会让自己步入乱局。“夏侯■以为宜先灭蜀,蜀亡则吴服,二方既定,然后遵舜、禹之轨,王从之”。曹操有充分耐心,在统一天下的基础上,再考虑权力与称号上的问题。

对于曹操,陈寿在《三国志·武帝纪》中评曰:

汉末,天下大乱,雄豪并起,而袁绍虎视四州,强盛莫敌。太祖运筹演谋,鞭挞宇内,揽申、商之法术,该韩、白之奇策,官方授材,各因其器,矫情任算,不念旧恶,终能总御皇机,克成洪业者,惟其明略最优也。抑可谓非常之人,超世之杰矣。[2] (p.55)

这段评价之中,陈寿集中评价了曹操在谋略上的才智和维持天下秩序上的贡献。陈寿首先引“汉末,天下大乱”来引起后文,以衬托曹操在实现天下秩序上的功劳。后文中,曹操在谋略上表现为:(1)“运筹演谋,鞭挞宇内”通过军事谋略统一了北方中华。(2)“揽申、商之法术,该韩、白之奇策”无论是内政上的“法术”还是军事上的“奇策”,曹操算无遗策。(3)“惟其明略最优也”这句话总结性地称赞曹操是在高明(“明”)的策略与计谋(“略”)上的举世无双。但是,在“惟其明略最优也”之前的诸句值得我们进一步关注:(1)“官方授材,各因其器”曹操在人才的选拔与授命上能够因人授任,保持合理的人事秩序;(2)“矫情任算,不念旧恶”表明,曹操并非心胸狭隘之人,可以为了大业而潜藏私怨;(3)“终能总御皇机,克成洪业者”中的“御”“皇机”与“成”“洪业”均表明了曹操在乱世中统摄天下秩序上的功劳。而这些天下秩序上的功劳,是因为“惟其明略最优也”。也就是说,在陈寿的评语中,曹操在维持天下秩序上的功劳是终极性的成就;而在谋略上的高明,则是间接“工具性”的才能而非“目的性”的最终追求。陈寿的评语虽然着力评价了曹操在能力与贡献上的两方面,但是他认为:曹操谋略上的能力是为最终的维持天下秩序的功劳而服务的。

尽管在刚发迹之时,曹操是以挑战秩序者的身份出现的;一旦他成为秩序的掌控者,他就再也不愿意让秩序旁落了。傅玄上疏道:“近者魏武好法术,而天下贵刑名;魏文慕通达,而天下贱守节。”[2] (p.1317)“好法术”的曹操将“秩序”作为了自己最重要的价值理念,以至于甚至高于他的权力欲望。这样曹操在政权建设上的主方针也就更为明确:“‘施于有政,是亦为政’,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乎。”从这句话也可以看出,相比于“为政”即政治作为,曹操更为重视的是“有政”即政治秩序。“施于有政”与“天命”表明了他的政治秩序观:如果构成他称帝的秩序条件没有达到,那么他也甘当“周文王”而不是像袁术那样急于称帝。

曹操“好法术”以及“运筹演谋”,“揽申、商之法术,该韩、白之奇策”表明了曹操在法术计谋上的绝佳才能。然而,曹操有自己的人生志向,《武帝纪》裴注引《魏武故事》载:

公《十二月己亥令》曰:“孤始举孝廉,年少,自以本非岩穴知名之士,恐为海内人之所见凡愚,欲为一郡守,好作政教,以建立名誉,使世士明知之;……后徵为都尉,迁典军校尉,意遂更欲为国家讨贼立功,欲望封侯作征西将军,然后题墓道言‘汉故征西将军曹侯之墓’,此其志也。……既为子孙计,又己败则国家倾危,是以不得慕虚名而处实祸,此所不得为也。前朝恩封三子为侯,固辞不受,今更欲受之,非欲复以为荣,欲以为外援,为万安计……[2] (p.32)

曹操在《十二月己亥令》中言明了自己的志向:(1)年少时希望做一个“郡守”。(2)“迁典军校尉”后“更欲为国家讨贼立功”,欲意封侯作征西将军。(3)建安十五年天子赐封曹操封地,但是曹操辞而不受,因为他认为“不得慕虚名而处实祸”。结合(1)(2)两点,曹操自述,年少时只有“郡守”的志向,而他担任“洛阳北部尉”“顿丘令”时的表现,以及“迁典军校尉”后为国立功的心态,也正说明,他有志于树立一郡之良好秩序。他对于自己的野心是节制而循序渐进的。

曹操出于政权秩序的考虑,既能够综合不同的政治派别与思想文化,也善于控制自身的性格与能力,曹操自身的能力与性格表现出字面上的矛盾,但是如果是出于秩序考虑,他却可以将这些矛盾的地方综合为用。“好法术”的曹操擅长军事,但是曹操在赤壁之战后可以表现出军事上的节制,暂时消除与吴、蜀之间的军事对抗。

曹操出身道家或道教身世[3] (pp.4~24),因此曹操以少量兵力收编了具有巨大优势兵力的青州兵,以及天师道张鲁政权(张鲁“宁为魏公奴,不为刘备上客也”)。曹操收纳了大量道教方士。但是,无论青州兵、张鲁兵,抑或道教方士,都不为曹操重用。曹操对于道家或道教身份与势力,保存而不施用。汉末魏初的道教势力所带来的“革命”浪潮,以及所可能给政权带来的不稳定性,曹操是深明的。

曹操对道家思想的运用是节制的,对于儒学士人也仅仅是施用其实际能力而非文化势力,以至于“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就可以为曹操所用。曹操收纳广泛的儒学士族,因为他深知汉末魏初的时代,是儒学士族掌控社会的时代,“天下之心”是曹操在政权秩序中所需要尽力获取的最为重要的政治秩序资源。

曹操对于政治秩序的极致追求,是曹操得以成功的最

大法宝;也是曹操在政权建设过程中,以及继承人选择问题上的掣肘所在。在汉末魏初,曹操要掌控天下局势,需要面对的政治势力与社会势力纷繁复杂。无论是在朝,还是在野势力,都需要曹操去小心应对。

曹操所需要面对的复杂问题在于,战场上他可以通过军事战略才华而以弱胜强,如官渡之战对袁绍的胜利。在政治上,他可以通过强人型权力运作占据制高点。然而在获取“天下之心”的功夫上,却远没有如此简单。这“天下之心”往往比战争与政治上一时胜败更为重要,甚至往往无可挽回。因此,曹操在许昌政权的建设上,是广纳天下士人,无论他们是否献计献策,无论是否真心拥戴;只要将天下士人纳入许昌的政治秩序范围内,就可以增加曹操在获得“天下之心”上的砝码。

从东汉始起,学术与豪族社会势力的结合,逐渐成为中古时代的社会发展趋势。通过文化洗染,豪族之间也形成了一种社会上的广泛联系[4] (pp.4~24)。士人社会在东汉后期的势力之间不断发展壮大,而且形成了具有地域特征的士人社会,如颍川荀氏、河内司马氏、琅琊王氏等。曹操所面对的“天下之心”,不仅仅是政权内的势力,而且更需要面对这些“天下之心”的人心向背。

曹操能够充分洞悉他所面对的政治与社会形势,他曾道:“或堪为将守。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2] (p.49)“不仁不孝”(可引申为“不忠”,但曹操不能直接如此表述)侧面表达了,曹操并不强求天下士人的绝对忠心。曹操在官渡之战后当场烧毁许昌士人与袁绍的交往信函也是明证。裴注引“魏氏春秋曰:公云:‘当绍之强,孤犹不能自保,而况众人乎!’”。曹操内心里明白,“人心相背”是相对的,而且难以掌控的,臣子均有其自身的家族势力和家族道德。

因此,曹操在政权建设上,所极力追求的是政治秩序,而不是臣子的绝对忠诚。曹操引入许昌的士人,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他们的背后有广阔的豪门或者各种社会背景。无论是荀氏抑或孔融,抑或道教方士。

在战场上,或者政治斗争中,曹操可以迅速作出反应而取得胜利,但是对于“天下之心”的掌控,却是用功在平时。因此,曹操并不敢轻易去除许昌的臣僚或其他势力;然而一旦曹操感受到有人威胁到了许昌势力,他的决策是如此果断,使得人们往往来没来得及去体会他的“杀心”所在。而曹操也可能故意表现出因小事而动“杀心”,他对于秩序的掌控意图,并不愿意旁人把握过深。但是从《三国志》及裴注的文字记载来看,曹操杀人的动机,多在于其人的社会交往关系上。孔融因为“交会”,杨修因为“交构”,崔琰因为不能做到“直而能温”即不能圆融处理人事而为曹操赐死。上述诸人的死因,多由于与他人交往关系上的“不当”,威胁到了曹操对于许昌政治秩序的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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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海内存知己 教材教法

16至18世纪的亚洲

学生概括能力的分析

拉丁美洲的独立运动

如何编写面向新世纪的历史教材

第4课 君主专制政治的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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